五本高分仙侠小说,《百炼成仙》 仙路崎岖,百般磨练终成正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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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本:《拔魔》 作者:冰临神下 字数:362.08万字
简介:
道火不熄,魔种永传。 逆天之修,顺天成丹。 这是一个被魔种入侵过的少年、在视魔为生死大敌的道门里修行成长的故事。 他被打上“需要警惕”的标签,注定他的人生轨迹与众不同。
入坑指南:
野林镇的十名少年和一匹枣红马拐进森林,对接下来几天的行程充满期待,两三个时辰之后,他们才发现自己的准备是多么不充分。
风婆婆准备了足够两人吃三天的干粮,没一会工夫就被十名少年吃光了,而且只是当零食,谁也不觉得吃饱了。
离家闯荡的兴奋劲儿逐渐消失,临近黄昏,少年们开始一个接一个地喊饿,只有十岁的秃子甚至哭咧咧地要回家,到这个时候,二栓可就没办法了,在他的宏伟计划里,从来没考虑过食物的问题。
二栓不得不暂时将首领的位置让给小秋。
小秋分派任务,大良带着两个人去附近采摘果实,二良带两人拾柴,小秋亲自下河寻找鱼蚌,芳芳和枣红马留在原地。
半个时辰之后夜幕降临,空地上燃起了一小堆篝火,烧烤鱼蚌的香气四溢,二良身上永远带着盐巴一类的东西,正好大展身手,酸甜的野果用来佐餐,就连秃子也忘记了家里的饭菜,声称这是他吃过的最香的一顿饭,然后他透露了一个小秘密,“芳芳是豁牙,跟我一样。”
秃子其实并不秃,圆圆的脸上镶嵌着两粒滴溜转的眼珠,本来没资格跟二栓一伙人玩的,直到他从家里杂货铺偷偷带出一批蜜饯贿赂二栓,并许诺以后每隔几天就贡献一包,才得以成为其中一员。
在这个小团体当中,他还没有找准位置,经常冒出不合时宜的话,这回也是一样,大家正吃得高兴,听见他的话都向芳芳望去。
秃子主动张开嘴,展示自己的豁牙,嗯嗯啊啊地表示芳芳跟他一样。
这就是为什么他跟芳芳打架之后哈哈大笑,也是芳芳一直不爱说话的原因。
芳芳刚吃完半条烧鱼,双唇紧闭,脸颊绯红,双手捂在嘴前,不让任何人看。
少年们是不大懂得礼貌的,经过半天的相处,相互间已经很熟,芳芳越是掩饰,众人越是目不转睛,二良好奇地问:“芳芳连牙还没长齐,你爹就要把你嫁出去,这也太着急了吧。”
芳芳不说话,倒是二栓说:“是我爹着急,他请来小耳堡的算命先生,说我哥流年不利,必须在盛夏的时候成亲冲煞,所以……”
“你哥是个傻子,本来就不利,还怕什么啊?”二良不解地问。
二栓的脸比芳芳还红,大声说:“那是我哥,再怎么着也得活着,我只是不相信算命先生的话,一看他就是个骗子。”
二良还想说话,被哥哥大良止住,芳芳终于开口了,双手仍挡在嘴前,声音有点含糊,“其实是我父亲主动提出尽快成亲的。”
“为什么?”秃子嘴里塞满了果子,声音更加含糊,“你家缺钱花吗?”
芳芳缓缓摇头,“不是,我父亲觉得自己得了病,他怕……我没人照顾。”
“咦,那你还要逃跑,我看见了,你是自己跳上马的,不是小秋拽上去的。”二良不解地说。
“我能照顾自己。”芳芳生硬地说,飞快地看了小秋一眼,“再说我父亲也没什么大病,就是身子有点弱,想得太多。”
秃子咽下嘴里的食物,目光热切,还有点得意,身处这一群人当中,他是最兴奋的,“小秋哥,我真佩服你,敢当着全镇人的面抢走新娘,我听刘二对人说是他鼓动你抢人的,结果沈家找上门,他一声不敢吱了,哈哈,笑死我了……”
听到别人的赞扬,小秋也有点脸红,突然间明白一件事,二栓之所以改变主意帮忙,不只是为了与父亲斗气,也是为了争夺“名声”,小秋抬头瞥了一眼,二栓果然显得很不服气。
秃子还是没有满足,两只眼睛在火光的照耀下亮闪闪的,“小秋哥,你怎么想到用惊马这一招的?真是把大家吓了一跳,我娘摔伤了腿,一直嚷疼,说等你回去也要揍你两下呢。”
话是这么说,秃子可没有一点记恨的意思,简直羡慕极了。
小秋脸更红,挠挠头,“临时想到的,看见人群,一下子就想到了。”
“可小秋哥早就想救芳芳了,还向我们求助,可惜……”二良悻悻地说,当初要不是哥哥拦着,他就跟小秋一块成为野林镇的“少年英雄”了,周围的人都已经吃饱喝足,只有他一个人手里还端着最后半扇肥大的河蚌,硬着头皮吞下去,他绝不浪费食物,然后边嚼边问:“小秋哥,你怎么想到要救芳芳?”
秃子抢着说:“因为芳芳是小秋哥的媳妇儿。”
芳芳整张脸都埋进手掌里,小秋急忙摇头,“不是不是,我……跟那个没关系。”
“咦,那是为什么?行侠仗义、拔刀相助吗?”秃子追问。
小秋更不愿意开口了,一个劲儿地摇头,可是当芳芳从手掌后面露出满怀好奇的目光时,他犹豫了,局促不安地摘下无顶草帽,在身前扇了两下,“真热。”
“小秋哥做了一个梦。”大良等不下去了,他是唯一的知情者,“梦到芳芳向他求助。”
少年们同时发出怪声,他们对****只有朦朦胧胧的概念,与其说是羡慕,不如说是感到好笑,小秋涨红了脸,顺手抓起一只蚌壳掷过去,“让你多嘴。”
大良笑着躲过去,直起身子之后心中生出一个念头来,大声道:“让小秋哥和芳芳成亲吧。”
少年们填饱了肚皮,正想做点事情宣泄过盛的精力,一块起哄叫好,芳芳的脸又躲在手掌后面,在一群男孩子中间她倍感孤立,极少开口说话。
小秋头摇得更厉害了,“不行不行,我……反正不行。”
大良、二良兄弟俩带头,几名少年一拥而上,架起小秋推向芳芳,其他人则在周围呐喊助兴,惊得森林里的宿鸟成片地飞起。
小秋奋力挣扎,最后将他救下的却是二栓。
二栓拦住欢闹的众人,“好了好了,到此为止吧,你们听我的。”伙伴们住手,二栓像大人似地一手按在小秋肩膀上,说:“不用着急,你早晚会和芳芳成亲的。”
第二本:《洪荒关系户》 作者:清风小道童 字数:216.9万字
简介:
白锦重生三清成圣之前,并且被通天收为弟子,强烈危机感的白锦开始展开自己的求生之路,巴结师伯,结交大能,点点滴滴影响洪荒大势,构造一个关系网将自己保护其中。这个过程中,白锦也赢得无数美誉。
太上:“白锦有大智慧!”
元始:“通天那些弟子之中,唯有白锦可看。”
通天:“最知我意的还是白锦。”
准提:“白锦无耻起来,贫僧甘拜下风!”
多宝如来:“白锦就是个卑鄙无耻,奸诈小人。”
玉帝:“世上再也没有比白锦师侄更重情义的了。”
……
入坑指南:
敖广的脑袋从白锦后面伸出,打量着大红袍母树,然后垂头丧气说道:“珍贵有什么用?这里还有更珍贵的呢!但是也没法帮我们出去啊!
不是我说你,遇到陌生的地方就不知道探查一下吗?直接就莽了进来,你是憨吗?!现在好了,我们全都出不去了。
你可也别怪我啊!我只是叫你救我,可不是叫你进来的。”
白锦继续环顾四周,心不在焉说道:“不用探查,这个空间我认识,这是孕育先天灵宝的先天不灭空间,里面一定有先天灵宝。”
敖广惊讶看向白锦说道:“竟然认识先天不灭空间。”
白锦笑了一声说道:“你刚刚不是叫我前辈吗?前辈当然要知道的多一点。”
敖广讪笑一声,叫前辈只是为了让他救自己出去,可不是真的认为他能做自己的前辈。
白锦宽慰说道:“在先天不灭空间之中即使无法收复先天灵宝,也没有危险,静心修炼就是了,终有一天能出去的。”
敖广苦着脸叫道:“不要啊!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等到这先天灵宝的主人到来,几百年还是几千年?甚至上万年。”
“那就把先天灵宝的所在说出来。”
敖广一愣,立即摇头说道:“我不知道啊!”
白锦看着他,眼里带着一丝怀疑。
敖广叫苦不迭说道:“我真的不知道啊!我这是被他们追杀的时候,一不小心跑到了这里,对这个先天不灭空间没有半点了解。”
白锦扭过头,一边四处查看,一边问道:“你是真龙,他们为什么要追杀你?”
敖广脸色一沉,沉默不语。
白锦看了他一眼,问道:“不能说?!”
敖广出了一口长气,忧郁说道:“也没有什么不能说的,妖族在逼迫我们做出选择。”
“选择什么?”
“妖族要逼我龙族,要么加入妖族天庭共伐巫族,要么受到妖族的讨伐。”
白锦皱眉说道:“龙族有青龙圣尊,他们怎么敢?”
敖广失落说道:“青龙圣尊坐镇天之东极守护洪荒,不得擅动。”
白锦环顾一周,最终目光回到那住大红袍母树上,定定看了好一会,手一伸一柄仙剑出现在自己面前。
敖广看着仙剑,惊喜说道:“先天灵宝!”眼里闪闪发光,顿时哈喇子都快流出来。
先天灵宝无论在哪个势力都是非常珍贵的,即使自己是东海龙宫太子,也没有一件先天灵宝护身,倒是等自己即位龙王的时候,可以得到一件先天灵宝,但是想当龙王哪有那么容易,那个老东西太能活了。
白锦伸手在青冥剑上一弹,叮~青冥剑飞射而出,朝着大红袍母树射去,在空中滑过一道清光。
锵~一声震鸣在空间内回响,大红袍母树被一道光罩所笼罩,光罩之中呼啦啦下着铜币雨,青冥剑正刺在光罩上不得寸进。
敖广欣喜若狂叫道:“先天灵宝~”连忙朝前飞去,抱着光罩痴迷的看着里面飞落的铜钱。
白锦也目露喜色,就是这个,落宝金钱果然已经孕育完成,这个就是自己来武夷山的主要目标,对于这个可以落别人法宝的先天灵宝,白锦在穿越后第一天就已经打定主意要将其收入囊中。
白锦飞到光罩之前,伸手一招青冥剑在空中转了一圈飞速变小,化为一道流光飞射入袖中。
敖广抱着光罩,激动呢喃说道:“宝贝,我的好宝贝,快来大爷身边。”
白锦伸手在敖广脑门上敲了一下。
“哎呦~”敖广痛叫了一声,连忙捂住脑袋,扭头幽怨看向白锦。
白锦注视着他说道:“我的!”
敖广努了努嘴,刚要争辩,就看到白锦袖口闪烁的寒光,一腔激动热血变得透心凉,可怜巴巴一步一步朝后退去,眼泪汪汪看着本该属于自己的宝贝。
这一副场景反而弄的白锦不好意思了,仿佛自己在欺负人一般。
白锦抱着双手站在旁边说道:“别说我不给你机会,报出它的名号,破除先天防御,我可以给你一个收服的机会。”
“刀枪剑戟,斧钺钩叉,印琴鼎旗,珠纸笔画,镋镰槊棒,鞭锏锤抓,拐子流星,带楞的,带刃儿的,带戎绳的,带锁链儿的,带倒齿勾的,带娥眉刺儿的。”瞬间一段兵器谱脱口而出,然后敖广期待的看着光罩。
白锦惊讶看向敖广,这小子准备的挺充分啊!
敖广挠了挠头,不甘说道:“怎么会全都不对呢?”下意识看向白锦。
第三本:《飞剑问道》 作者:我吃西红柿 字数:200.34万字
简介:
在这个世界,有狐仙、河神、水怪、大妖,也有求长生的修行者。 修行者们, 开法眼,可看妖魔鬼怪。 炼一口飞剑,可千里杀敌。 千里眼、顺风耳,更可探查四方。 …… 秦府二公子‘秦云’,便是一位修行者……
入坑指南:
“他的弟弟?”野猪妖褚庸喃喃低语,跟着瞪大眼,“你是那个叫秦云的?”
他想到了。
秦烈虎有两个儿子,一个是秦安,另一个是当初颇有名气的少年剑客,不过六年前就离家游历天下了。而且六年前的秦云的实力,也就在年轻一代中炫耀炫耀,在真正的强者眼中还很稚嫩。野猪妖‘褚庸’是广凌郡城暗中的恐怖妖怪之一,哪里瞧得起当初一个小家伙。
“你杀了我,水神他不会放过你的。”野猪妖褚庸感觉到意识在变弱,不甘的低吼着,“水神不会放过你的,不会放过你的。”
“水神?整个广凌郡十个妖怪有七个是水神的手下吧。”秦云嗤笑,“杀妖怪,还怕得罪水神?”
野猪妖褚庸上半身也完全化作原形,一头庞大野猪的半边身子,再也没了声息,彻底死去。
整个殿厅一片寂静。
妖怪头领、包括猫妖在内的八个妖怪,以及那位粉袍女子、黑袍老者,尽皆都已身死。
只有秦云一人站在殿厅中央若有所思。
“只要看这妖怪头领尸体,一剑能断开身体,整个广凌郡也没几个能做到,很容易暴露身份,这些都得处理下,我离家六年刚回来,还不是和水神对上的时候。”秦云心中定计,便在这大殿内简单搜刮了下,更发现了那一盒星纹钢。
“星纹钢?”秦云看着碎裂木盒显露出的一块块银白色金属块,“有这数十斤星纹钢,我的本命飞剑根基将浑厚,且炼成所需时日也能缩短一两个月。”
他又将大殿内那些妖怪尸体都查探了个遍,可再也没有‘星纹钢’这般让他惊喜的。
跟着,秦云从怀中取出了一红色锦囊,打开锦囊,里面有一小瓶,拔开瓶塞,小瓶在妖怪尸体上都滴落了些液体,野猪妖褚庸的尸体上滴落了七八滴,其他妖怪尸体都只是滴了一两滴。
“嗤嗤嗤。”
跟着便是放火点燃。
野猪妖褚庸的尸体,一般焚烧个数日怕都有骨头留下,可此刻滴落的液体却是燃烧出幽蓝的火焰,这幽蓝火焰不断的侵蚀着野猪妖的尸体,侵蚀了仅仅十余个呼吸,尸体便焚烧殆尽,只有一些灰烬残留。至于其他妖怪尸体,虽滴落的液体只有一两滴,却都个个早化作灰烬。
“这‘幽水’不多了,得再调配了。”秦云嘀咕了句,走到了那宝座扶手旁,稍微摸索两下,就将扶手恢复好。
“轰隆隆~~~”原本落下关闭的大殿侧门也都再度开启。
秦云法眼观看下,轻易找到妖怪头领‘褚庸’平常起居之所,仔细寻找,很快就找到藏着的一百宝箱,里面有着宝石、珍珠等物以及一叠银票。
“好家伙,六万三千两?”秦云翻了下银票有些惊喜,“这头老妖乃是水神麾下,他大部分所得都要献给水神吧,平常修行也有诸多消耗,这样都能让他攒下如此多银子。”
“修行,讲究法财侣地,法排第一,没有法门,根本无法修行。这财便是排第二。”秦云摇头,“我乃剑仙一脉,其他消耗到是极少,只是孕养我的本命飞剑所需极多,这六年在外的积累,大半都砸进去了。幸好这次得了这些银票和那数十斤的星纹钢,加上我原本积攒,勉强够接下来一年孕养本命飞剑所需。”
修行人,也头疼。
像符箓一脉的,便是最低等的符纸朱砂,长期练习的消耗都很惊人。若是想要制作一份符箓,代价更高。
像炼丹,炼法宝的,先都是大量投入去练手,想想都可怕。
……
将整个地下宫殿的妖怪们的住所搜刮了一遍后,拎着两个包裹,便迅速离去,在离去前还传音响彻整个地下宫殿,声音如老者,沧桑且雄浑:“妖怪们都已被我斩杀,你们还是速速逃离这里,活命去吧。”说完,便已离去。
地下宫殿,是妖怪们享乐之地,却是人族的苦难绝望之所。
虽然听到大殿的各种巨响,可那些舞女、乐师、仆人们个个吓得躲在各自住处,都不敢出来。待得听到秦云的传音,等了好一会儿,他们才小心翼翼出来,发现没遇到阻拦,许多机关大门都早就打开,一路畅通无阻,个个才激动逃离,逃到街道上时,立即被街面上巡夜的衙役发现了,这地下宫殿自然就暴露了。
一查,广凌郡城的官府人马就知晓,这地下宫殿的主人乃是‘妖怪头领褚庸’。
对广凌郡城而言,‘妖怪头领褚庸’是隐藏在黑暗中的最恐怖的几个老妖之一,祸乱郡城数十年之久,他的老巢也一直是个谜。
第四本:《一品修仙》 作者:不放心油条 字数:492.3万字
简介:
古老的仙道世界,历久弥新,一代代天骄英豪,你方唱罢我登台。正是一个大时代沉寂许久之时,一个穿越而来的少年,在曾经闻名天下,现已废弃多时的壶梁,探出自己的罪恶之手。 “我告诉你们,只有一级小号自带的技能,才是最实用的!” “例如,有个技能,官名拾取,诨名摸尸。”
入坑指南:
只有进阶鬼兵,凝练鬼躯完成,才能变得犹如常人一般,若是阴气鬼气不显,实力不够的人,根本看不出来对方是魍魉鬼物……
虽说早就有心理准备,能让一群可以遮掩死相的鬼卒当手下的,这领头的十有八九就是更强的鬼兵,但真到了这里,见到之后,却还是忍不住心里犯嘀咕。
眼前这巧笑嫣然,含羞带魅,看起来就跟未经人事的小姑娘一样女鬼,看起来一点都不吓人,可真要是打起来,一只手就能捏死他……
这可真是时运不济,自己八百年不来这边一次,来一次就遇到这狠角色,再说,自己现在有伪装在身,刚进来没一会,就遇到迎亲队伍,十有八九怕是这女鬼早就惦记着自己的英俊小脸了……
“公子,既然已经来了,何不沐浴更衣,为何还扮作这土气耄老的样子,莫不是奴家不漂亮么,此前偶然见到公子英姿,就时时挂念,未曾想还能有相遇之时,奴家心里很是欢喜……”
秦阳眼中闪过一丝了然,果然啊,这妖艳贱H早就惦记着老子的伟岸身躯了,还专门派了迎亲队伍在那蹲点蹲老子,这怕是上次来送葬的时候被这欲求不满的女鬼见到了……
这么一想,秦阳就明白,这不是自己时运不济,而是早晚会有这么一天。
“公子,怎地不言语,莫不是下面的那些蠢笨夯货吓到公子了?”
“不,只是见到姑娘,一时恍惚,灵感乍现,偶得两句诗而已……”秦阳随口敷衍了一句。
“哦?”女鬼眼睛一亮,霞飞双颊,眼睫毛扑闪着看着秦阳,满眼好奇:“不知公子可否吟来?”
“那你听好了。”秦阳脑筋一转,随手就抄来两句:“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……”
“公子果真才华横溢,奴家可没公子说的这么好……”女鬼听的面红耳赤,一声嘤咛,就直接倒在床上,身披的红衣,都不知道什么刷的一下就不见了,就剩下亵衣遮掩,倚在那一副任君采劼的样子。
秦阳眼皮微微一跳,拿出一把灵香,随手一撮,将其点燃了插在当中的香炉之中,看着灵香燃烧,青烟袅袅散开,这才微微松了口气。
“公子,端是体贴,就让奴家来侍候你吧……”女鬼嗅了口灵香,吃吃直笑,就跟喝了酒一样……
这灵香本来就是给鬼物用的,嗅之可以安抚神智,驱除恶念,但凡是鬼物,只要是想更进一步,都不会肆意吞噬生灵气血,毕竟这么下去最后迟早沦为神智泯灭只知杀戮的怪物,这灵香就是用来驱散这些东西的。
那些御鬼养鬼的修士,大都喜欢用这灵香……
这女鬼也是识货,自然认得这对鬼物来说乃是真正的好东西。
女鬼身形一晃,秦阳就觉眼前一花,人已经在那大床上了,女鬼搂着他的脖子,媚眼如丝的看着他,眼看就要被逆推了……
“不知姑娘芳名?”秦阳眼皮一跳,连忙问了一句,眼看女鬼停下手:“若是连名字都不知,那岂不是太没有礼数了?”
“奴家屈氏德容,公子的确是与众不同,不枉奴家苦等你许久……”
“屈姑娘谬赞了……”秦阳带着笑,随口敷衍,心说可不就是跟以前抓来的不同么,以前那些家伙,怕是都被吓傻了吧,再要么就是被迷了心智,被你霸王硬上弓,日日征伐,吸干了精气,我若是直接翻脸,怕是马上就会落得同样下场……
余光扫了一眼远处燃烧的灵香,才烧到三分之一,但是眼下这妖艳贱H已经快要等不及了……
看着女鬼搂着脖子欺身而上,秦阳暗暗一咬牙,回想起之前的判断,这女鬼既然是属于十八名器之一的九曲回肠,再加上这一副欲求不满的样子,这家伙十有八九就是个受虐狂……
第五本:《百炼成仙》 作者:幻雨 字数:978万字
简介:
仙路崎岖,百般磨练终成正果 一个没有灵根的少年,一个被认为是废物的家伙,在修真界不断地收购着各种废品…… 无论是废丹还是下品材料,来者不拒,有多少要多少!b
入坑指南:
一击必杀!
林轩的表情阴沉下来,对方出手之狠超出预料……
他咬了咬牙,没有躲,而是向后跨出一步。
嗖,飞剑落空,命中了后面的山壁,轰隆隆声响中,无数碎石往下落,周燕满脸错愕,她做梦也想不到一个灵动前期的菜鸟能够躲过自己的攻击,而且诡异的是,林轩并不是躲,而是在飞剑要击中他的一刹那突然沉入了地底,怎么回事?
周燕又是愤怒又是惊奇,不由自主的向前走去,想要查探是怎么回事,当她走出第三步的时候,啪,仿佛触动了什么机关,一张大网从头顶落了下来,将她笼罩其间。
事发突然,周燕也不由大吃一惊,连忙手掐法诀,想要从渔网里挣脱出去,然而就在这时,一颗冰弹从林轩刚才沉下去的地底弹出,准确的击中了一根栓在大树上的绳子。
绳子断裂,借着弹力,一根碗口粗细,两头被削得尖尖的竹子向着周燕飞过来了。
“不……”
周燕大惊失色,狠毒的声音变得惊恐,接下来就是惨叫,被渔网罩住,根本就无处可躲,竹子刺穿了她的胸膛,至死周燕也不明白,自己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挂在这里。
怀着不甘的眼神,手里还紧紧的拽着那弑师夺来的宝物,周燕魂归地府,两分钟后,林轩从地上的土坑爬了出来,看着周燕的尸体,他舒了口气,险就一个字。
若不是精心算计,现在躺在地上的就应该是自己。
林轩从被发现开始,就思量着怎样化解危机,一味逃跑肯定不行,这峡谷距离门派有数里,自己在逃回去以前,就会被周燕追上杀掉,自己只会轻身术,而做为灵动期大圆满的高手,她可是会更高级的御风诀,两人的速度没法比。
逃不出对方的手掌,求饶又肯定没用,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拼命了,杀掉对方自己才有活路,乍一听,这似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,双方功力相差悬殊,说实话,就算是一百个林轩也不是周燕的对手。
可现在他没有别的选择,何况不能力敌,总还可以智取!
当然,智取说说容易,如果不是林轩这样头脑冷静,心思缜密的人,遇见这种情况,早就六神无主,哪还有想办法的心思?
要智取,首先要分析对自己有利的情况,功力远不及对方,林轩唯一占优势的,就是对地形的熟悉,这座峡谷他已经发现两年了,虽然不能说清楚一草一木,但确实跟自家的后院差不多。
而从刚才看到的情况分析,周燕显然是偶然降落到这个地方,峡谷的地形,对她是陌生的。
所以从一开始,林轩就利用了这点,七弯八拐,不走直线,尽量争取更多的时间。
接下来就是关键的第二步,在峡谷中,除了偶尔能发现奇花异草,也有不少动物,从野兔到狗熊老虎,林轩将这儿做为自己的私人领地,偶尔也会打猎吃吃野味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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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本好书推荐!《百炼成仙》
笔者推荐必是完本好书!
《百炼成仙》作者:幻雨
981万字,4374章,已完结!
《百炼成仙》讲述一个没有灵根的少年,机缘巧合,救了飘云谷一位重伤长老,对方感激,将他引荐入门,成为飘云谷这修真小门派的一员。又在机遇巧合之下得到变废为宝的能カ,从此踏上了修仙的道路。
这本书当年也是追得好辛苦,作者足足写了六年才完结!中间有些水字数,不过已经完本就无所谓了。
很多人觉得此书是媲美凡人修仙传的,笔者觉得没这么高,但为什么又推荐了呢?因为该书的金手指设置得非常有趣!特别是前期,主角在变强之前,非常有看点,金手指的设置非常到位,金手指升级的过程非常的有期待性。从最初只能提纯初级丹药,到逐渐发现提纯药草,这一点很有看头,后面更是随着等级的提升,金手指的能力也更进一步的加强,不得不服这个设置!
所以总体来讲这本书还是值得一看的好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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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幻修真类小说我喜欢——《百炼成仙》
#百炼#《百炼成仙》是作者幻雨所写的一部修仙类小说,此书内容篇幅较长、内容丰富,涉及修真界、灵界、仙界,包括了多个位面及各个种族,炼丹、阵法、炼器、功法等修仙百艺丰富多彩,修仙、修魔、修妖错综复杂,各种修仙元素融汇一炉,让人回味无穷。
书中的主角名叫林轩,本是一个没有灵根的少年,因为救了飘云谷的一位长老而被引荐入谷,成为一名修士,机缘巧合之下获得“蓝色星海”这个能够提纯的“金手指”,从此在修行的路上越走越远。他融修仙、修魔、修妖为一体,一身功力远超同阶,一身秘术层出不穷,一身法宝源源不断,一生机缘接连不断,让他走上三界的巅峰!
此书的修炼体系与《凡人修仙传》有点类似,内容情节大而不同,两本书各有风采,值得我们一看。#修仙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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